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丰城南站内配套商业用房建设项目工程代理招标公告
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丰城南站内配套商业用房建设项目经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发改审字【2019】70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代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代理机构。(外埠来赣代理机构参加开标会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进行信息登记且查询到相关信息的企业,可不提供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只需打印网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工程概况:
1、建筑面积:约4700m2。
2、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芦州大道南侧。
3、工程总投资:约1627.28万元。
4、本工程投资:约1240.8万元。
5、代理范围:设计、勘察、施工、监理等有关本工程全过程代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及以上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并按要求接受招标单位资格审查。投标人申请成功后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的原件:【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劳动聘用合同;5、业绩材料,企业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造价1240万元及以上工程(达到80%即为符合)。本业绩一律凭2种以上(含2种)能证明投标机构代理经历的同一个工程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即: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备案书面报告)。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三、申请时间:
2019年 12 月 18 日至2019年 12 月 20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2:30时---16时00分止。
申请地点: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 。
四、招标人定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 14:30 时在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申请的招标代理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原件出席本次招标会,本工程代理费为 6.6 万元(含编制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采取评分形式确定中标人,并根据评分结果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
报名联系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0793-8062605
招标人: (章)
法定代表 (章)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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