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赣建 饶经开 招字[2020]第 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兴业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中昱新材料、南至规划用地、西至龙门路、北至兴业大道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饶开经发[2019]146号 | ||||||||||||||
建筑面积 | 14465.97 平方米 | 层次 | 6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7641.55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约39237727.37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预审□ 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壹个标段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不含临时)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1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中标价为37275841.01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达到80%即为符合)。同一工程业绩必须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专业工程验收报告(必备),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录入“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外省项目业绩应当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同时业绩均需提供下载网址并打印以便查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提供虚假业绩的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由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二代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本项目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提供有效的上岗证或培训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招标控制价39237727.37元,招标要约价37275841.01元(含暂列金)。 2、投标项目经理应当与投标申请时一致(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可进入系统对原申请时的项目经理进行更改,但更改后的项目经理必须与资格审查送审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如需更改项目经理,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后,再对原项目经理进行更改),如不一致,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2016年5月1日(含)后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按“营改增”调整后的计价依据编制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2016年4月30日(含)前发布了招标文件且按照营业税模式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但尚未开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营改增”调整后的计价依据重新编制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调整,造成无法开标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各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4、本工程报名必须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采用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饶府办字[2019]66号文中“报价承诺法”及2017年示范格式文本,电子化评标。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相关的其它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应为与本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员工,且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并提供本企业在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参加开标会时须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进行信息登记入录且审核通过,并在“住建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企业(即本项目所拟派建造师、八大员等相关人员须与“住建云”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中一致,须在投标时附上查询网址步骤供评标专家查询,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 7、按法[2016]285号文规定,本工程不接受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网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投标。本工程不接受36个月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通报存在建市[2007] 9号文中“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即有以下行为的企业参加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有弄虚作假行为、有串通投标行为、有被限制参加投标行为、有违法行为,有拖欠农民工资行为,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以处罚文件下发之日起计)。投标人三年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8、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9、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10、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1、本项目施工现场考勤执行《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办法(试行)》(饶建发【2018】30号)规定; 12、 执行饶府办字[2019]66号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共推荐一名)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不再从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所推荐的中标排序人中选择中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13、根据饶府办字[2019] 66号文要求: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应当约谈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中标人的建造师并依法签订承诺书,招标人可对中标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招标监督部门派人监督; 14、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中标价为37275841.01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达到80%即为符合)。同一工程业绩必须提供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图纸、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专业工程验收报告(必备),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录入“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投标人提供的外省项目业绩应当在外省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公示并可查询,同时业绩均需提供下载网址并打印以便查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提供虚假业绩的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5、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选择银行转账的,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或者光大银行,其他银行汇入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选择银行保函方式的,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所在银行或在上饶市辖区内有营业网点的银行所出具的有效银行保函(要求经办银行对所出具的银行保函进行编号和注明查询电话,且印章和字迹清晰、明了,须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条例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单位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17、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具体如下:投标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投标单位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件、虚假工程业绩的;2、投标人扰乱开标、评标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3、累计一年内出现无效标二次及以上的;4、恶意诬告、无理取闹投诉、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上访投诉的; 18、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和上饶市等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若相关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最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准。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 月 日至 2020 年 月 日 (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20年 月 日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网上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20年 月 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iangxi.gov.cn/dzjy/memberframe/FrameAll 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黄女士 | 联系电话 | 15932907493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0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0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20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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